多用在生产企业或者施工现场用以运送人员或者货物上下的垂直运输工具。
提升建筑吊笼安全操作规程
1. 提升机操作人员必须专人专机,经有关安检部门培训后持证上岗。
2. 物料提升机在运行时不准载人。
3. 极限限位起作用时,必须保证吊笼高点与天粱滑轮低点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3m。
4. 班前应认真检查极限限位和重量限制器是否灵敏可靠,精度是否符合技术要求,并做好检查记录。
5. 架体顶端距高一组附墙架的距离不得大于6m。
6. 班前应在额载的情况下,将吊笼提升离地面1~2m处停机检查制动器的可靠性和架体的稳定性,并作好检查记录。同时要作防断绳模拟试验,保证防断绳装置的灵敏可靠。
7. 新安装投入使用的提升机,在使用7~10天后应复检一次架体的垂直度,对照验收时的检测记录有无变化,如有变化应查找原因,如标准节螺栓是否松动,附着架是否松动等,并重新调整垂直度在全高的1.5/1000以内。以后根据施工情况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并作好记录。
8. 提升机作业时应设专人指挥,信号不清不得开机。作业中不论任何人发出紧急停车信号,应立即停车。
9. 闭合主电源前或作业中突然断电时,应将所有开关扳回零位。在重新恢复作业前应在确认提升机动作正常后方可继续使用。
10. 发现安全装置、通讯装置失灵时,应立即停电修复。作业中不得随意使用极限限位装置。
11.本规程未尽内容严格按提升吊笼使用操作手册和《电力建设安全施工规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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